“天→命:之謂性”:人對天命之回應及其宗教性的確立
作者:張晚林
來源:作者賜稿
原載臺灣《鵝湖月刊》2022年第6期,略有刪節
內容撮要:若對“天命之謂性”只是作發生學的懂得,則其與“生之謂性”的區別不年夜,且俱把“天”與“人”物化,不克不及證成人的宗教性存在,從而不克不及區分人之性與物之性。只要在“天→命:之謂性”的間架中,人道總是在“天在號令人,而人在接收天命”這一過程中表現出來,這樣,人是可傾聽與響應天命的天命在身者。所謂“慎獨”就是傾聽與回應天命,從而體證到“淵”的毀滅氣力與晉陞氣力,恰是在“淵”之中,人被確證為一種宗教性的存在。人作為天命在身者,不單確證了人的宗教性存在,亦確證了世界與萬物的宗教性存在,故“中庸之教”為圓教。
關鍵詞:天命 傾聽 回應 淵 宗教性存在
一.對“天命之謂性”的發生學的懂得及其謬誤
“天命之謂性”這句話,可謂整部《中庸》之拱心石,但這句話究竟應該若何懂得,確年夜有疑問,但作為綱領性的首句,不單關涉到整個《中庸》文本的懂得[①],甚至關涉到整個先秦儒學的懂得,故不容不辯也。這里必須指出的是,本文之寫成受伍曉明師長教師之著作《“天命:之謂性!”片讀》之啟發,然伍師長教師之著作畢竟有未竟之義,故本文不得不揭其未發之覆也。
我們無妨先來了解一下狀況現代儒者對“天命之謂性”的懂得。
天命,謂天所命生人者也,是謂生命。[②](鄭玄)
言天之天然者,謂之天道。言天之付與萬物者,謂之天命。“平易近受天命之中以生”,“天命之謂性”也。“人之生也直”,意亦這般。[③](程明道)
性與天道,一也。天道降而在人,故謂之性。[④](呂與叔)
“天命之謂性”,言天所以命乎人者,是則人之所以為性也。[⑤](朱子)
以上四種懂得,都是從發生學的立場,交接了人道之來源,這是一種直線之思慮,人道雖無形上基礎,但人仍然只是一個被造的存在。朱子訓“率”為“循”,若“天命之謂性”作如上懂得,則“任性之謂道”這一句,朱子作如是之懂得:“言循其所得乎天以生者,則事事物物,莫不天然,各有當行之路,是則所謂道也。”[⑥]所謂“循其所得乎天以生者”,必須性命有所憤發、覺悟而對“天”有所回應者始可,并非“天道降而在人”,則人必能“循其所得乎天以生者”。故若把“天命之謂性”僅僅懂得包養網 花園為發生學意義上的“天道降而在人”,則“任性之謂道”即“循其所得乎天以生者”,亦僅僅只是一種能夠性,而無法成為包養行情現實性,至多對于人來講,這般解“天命之謂性”,人作為確證者之年夜義沒有被詮釋出來,因為“天命之謂性”不只是針對人而說,萬物皆如是也。后文講“慎獨”,就是指人的憤發、覺悟進而對于“天”的響應而言,亦便是人作為確證者而站出來,但從發生學上懂得“天命之謂性”,“慎獨”之意,亦多是心思學之意義,至少是品德倫理的意義,并無宗教之意義,則《中庸》作為圓教之年夜義亦淹沒而不得出。
我們再來看現代包養學者對于“天命之謂性”的懂得。
《四書》里《中庸》的第一句,就包養說“天命之謂性”。天所命與你的,就是人之稟賦,這就叫做“性”。[⑦](錢穆)
天命于人的,便是人之所以為人之性。這一句話,是在子思以前,最基礎不曾出現過的驚天動地的一句話。“生成蒸平易近”,“生成萬物”,這類的觀念,在中國本是出現得很是之早。但這只是泛泛的說法,多出于感恩的意思,并紛歧定會覺得由此而天即給人與物以與天同等的性。[⑧](徐復觀)
《中庸》說此語,其字面的意思是:天所命給吾人者即叫做是性,或:天定這般者即叫做是性。[⑨](包養網牟宗三)
天命之謂性一句,是說天道創生,使一切物得以天生存在,使一切存在皆得其性;即一切存在物之存在之性,是由天所命者。[⑩](楊祖漢)
以上列包養網舉四家現代學者之詮釋,其意思與前述現代儒者之懂得類似,皆是由發生學之立場往懂得“天命之謂性”。然唐君毅卻不贊同這樣的懂得,他認為,“中庸之性,自始為天命之所貫注,此天命亦當為可由吾人之內心之自命而見及者。則此所謂天命之謂性,不宜如傳統宗教之說及漢儒及朱注之解釋,先客觀的、崇奉式的包養網,獨斷論的設定一天,謂其于生人物之時,自上而下,由外賦與以必定之性”[11]。天,無論是崇奉式的,還是獨斷論的形上學設定,只需是以發生學式地關涉人道,則俱是天然主義的,而不是宗教性的,人由此下滑為一種天然性的存在而不是宗教性的存在。基于這種認知,唐君毅認為,“則此‘天命之謂性’一語,人皆可由其心之依品德上之廣泛幻想而自命,而有其心之生、心之性之表現時,當下得一親切之體證,便分歧于先客觀的說”。[12]唐君毅的意思是,人道不克不及在發生學的形式下,僅由絕對體給予或賦予,包養網排名而必須有人對絕對體之響應與體證,此便是對人本身之性的確證,人只要真包養正對本身之性進行了確證以后,人之性才幹作為一種動力對人起感化,才幹接下往講“任性之謂道,修道之謂教”。
那么,為什么在發生學之形式下講“天命之謂性”,人只是一種天然存在,而不克不及是一種宗教存在呢?孔穎達之《中庸正義》即流露了此中之關鍵。他說:
“天命之謂性”者,天本無體,亦無言語之命,但人感天然而生,有賢愚吉兇,若天之付命遣使之然,故云“天命”。老子云:“道本無名,強名之曰道。”但人天然感生,有剛柔好惡,或仁、或義、或禮、或知、或信,是本性天然,故云“謂之性”。(《禮記正義》卷五十二《中庸正義》)
在孔穎達看來,雖然《中庸》之開篇即講“天命之謂性”,但天無體,故無以命,所謂“天命之謂性”,只不過是說人感天然而生罷了,而所謂“天命”也只是一個習慣性的說法,交接人道之源頭罷了,至于這個源頭是物質性的、精力性的,或許是宗教性的,俱可不用畢竟。這樣,在發生學之形式下,作為人道源頭之天命,僅僅只是一個“空名”罷了。而孔穎達的這種解釋,正來自于鄭玄——“天命,謂天所命生人者也,是謂生命”——之這種天包養然發生學的懂得。
我們了解,除了“天命之謂性”這種論說人道的方法之外,在中國傳統中還有“生之謂性”這種論說性的方法。必須指出的是,若僅僅只是從發生學的立場往懂得“天命之謂性“,則會把這種論說人道的方法同等于”生之謂性“這種方法。所謂“生之謂性”,就是指一個東西產生,就必定有其性。是以,“生之謂性”就是“成之謂性”,就是一物成為一物時必有其性,即“任何一物在其成為一個個體時始得說性,即就其成為一個個體而說其性,依此而言,‘生之謂性’不是性之定義,而是說性或懂得性之原則”。[13]所謂“說性或懂得性之原則”,就是依據何種理路往懂得“性”。切就“生之謂性”而言,就是指依據發生學的理路往懂得“性”,因為任何一物包含人在內,都是無限存在,故都不成能本身產生本身,必須有一個無限的絕對者使它產生,故“生之謂性”實隱含著“天命之謂性”,若“天命之謂性”只是在發生學的立場懂得的話。是以,牟宗三認為有兩種“生之謂性”之義理形式:即經驗主義或天然主義的描寫形式與本體宇宙論的直貫順成形式。[14]前者乃告子所執持,此是現象學的觀解地定義性,后者乃宋儒借告子語賦予新義,以解萬物之天生及其性也。因為“生之謂性”乃是包含人在內的萬物被造時所得的原始規定,同樣,“天命之謂性”也只是說,天使一物產生并給予其原始規定,此原始規定就是該物之性。《中庸》說“天命之謂性”的時候,不只是針對人的,而是針對世界萬物包養的。當針對世界萬物而這般說的時候,我們把這種說性之方法同等于“生之謂性”是可以的,因為“天命”對于物而言只是一個引生的氣力,并沒有成為其性之一部門。結果,對于物而言,“天命之謂性”落實下來,仍然只能是“生之謂性”,而“生之謂性”落實下來,就是董仲舒所說的“如其生之天然之資,謂之性。性者包養網心得,質也,詰性之質于善之名,能中之與?”(《年齡繁露·深察名號》)也就是說,“生之謂性”對于物而言,乃切就性命體之天然存在而論其性。董仲舒的這包養網心得種思惟,顯然是紹述了告子“性猶杞柳”、“性猶湍水”(《孟子·告子上》)之說法。“性猶杞柳”、“性猶湍水”并不是說性就是杞柳,性就是湍水,而是說性應該緊扣著杞柳、湍水這樣的物質性存在來看,而不成離開此而別有所看。既然包含人道在內的萬物之性都只能切就物質性的存在來看,則物質性的存在很難說它總是善的,當然也很難說它總是惡的,因為性是材質的,故告子與董仲舒都不主張性善論,而是中性的材質無善無惡論。可是,告子與董仲舒的“生之謂性”并沒有作人與物的區分,他們認為人與物之性俱可以“生之謂性”而論之。告子之時代與子思附近,他能否讀過《中庸》不成究考,故他秉持“生之謂性”之說法,蓋承繼他以前之傳統也。但董仲舒的時代已經距子思之時代將近三百年了,且子思之著作已風行于世(《漢書·藝文志》明確記載有子思的作品),以董仲舒“三年不窺園”(《漢書·董仲舒傳》)的好學精力,他不成能沒有讀過《中庸》,既這般,他不成能不了解“天命之謂性”這句話,但或許在他看來,“天命之謂性”亦不過以發生學的立場講性,而這般講性,其義理實又隱含在“生之謂性”這一主斷中,既這般,還不如“生之謂性”明確而使人易知,是以不用提“天命之謂性”這一論性之立場也。
但我們已經指出,當論物之性時,盡管《中庸》也從“天命之謂性”的立場而論之,然因為“物則氣昏”,不克不及體證天命于本身之中,故物只是叫物,即使是有性命之物,亦只是謂之生物,而不謂之性命。性命,似乎只是人所獨有,何故故?我們可以引牟宗三的那個有名的圖示加以說明:
-(→人;→(物。
→表現天命,(表現人或物之材質之體。這個圖示很明顯地表白:天命進進了人之性命體,卻沒有進進物之形體之中,即便進進了物的形體,但因為物之氣昏而不克不及加以體證,故天命對于物只要情勢的意義,而沒有切實的活動義與感化義,是以物之性只是那個材質體所呈現出的機能。是以,即便《中庸》是在“天命之謂性”的立場上論物之性,而我們卻打落這一立場,僅從“生之謂性”而論物之性,亦未嘗不成,因為物只要這個“(”,即材質之機能。當然,我們說《中庸》是圓教,不應有一物逸出在道體之外,是以,即便對物而言,從“天命之謂性”的立場往論物,亦最基礎分歧于從“生之謂性”之立場往論物,但這必須依賴人對天命之響應既而對物之為物的確證。但這一點需求另文專門論述,此處難以論及。對于人而言,天命已進進人之形體,成為了其性命之一部門,是以,僅僅從“生之謂性”來論人顯然是不夠的,因為“生之謂性”只看獲得材質“(”之機能,而看不到至多不克不及體證到天命“→”。是以,對于人而言,僅僅講“生之謂性”是不夠的,或許以發生學的立場講“天命之謂性”也是不夠的,因為這樣講“天命之謂性”與“生之謂性”之區別不年夜,最終使得人與物的區別沒有彰顯出來。黃梨洲曰:“告子只知性原于天,合人物而言之,所以更推不往。”(《黃宗羲選集》第一冊《孟子師說》卷三)那么,我們畢竟該若何來懂得“天命之謂性”這一立場?
二.“天→命:之謂性”與人的宗教性的凸顯
1993年,湖北荊門郭店村出土了一批楚簡,依據學者的考證,基礎認定這批楚簡應屬于七十子及其后學的作品,從時間上看,略早于子思之時代,抑或與子思同時代。“天命之謂性”這一句話,乃是從郭店楚簡《性自命出》中的那句話——“性自命出,命自天降”——簡化而來。“性自命出,命自天降”,若只是從發生學的立場上來清楚,即“天”僅僅是一個源頭上的引生氣力,別無他義,那么,何須不直接說“性自天出”簡單明快呢?何須中間要引出一個橋梁“命”字,必定要由天到命,再由命到性呢?這此中隱含著有怎樣的年夜義?多出一個“命”字,又有什么分歧?我們了解,人乃天所生,從這個意義上說,天人之間的關系乃是一種發生學的關系,亦本不錯。但人之所以為人,乃是因為人有受造感,既而由受造感而來的對于神圣者之依賴感,但受造感之激起與依賴感之憤發,僅情勢地說天之生人,并缺乏以有之,必須使天活化,而天之活化就在于這個“命”字,因為“命”讓人逼真地傾聽到了或體證到了。這是郭店楚簡寧愿繁復地說“性自命出,命自天降”,而不愿簡潔地說“性自天出”的緣由地點。是以,“天命之謂性”這句話不應只重視其“天”字,而對于“命”字則不甚措意,甚至認為無關緊要,且把“天命”作為一個名詞,而作為名詞的“天命”實際上與單獨的“天”字并無區別。這般一來,“天命之謂性”就只能從發生學的立場來懂得了,其意思是:來自于天命的就是性;或不要“命”字,而說:來自于天的就是性。二者的意思并無區別,因為無論是來自于“天命”還是來自于“天”,也無論“天命”或“天”能否成為性的一部門,性都成為了一個靜態的存有,這般解物之性可,這般解人之性則萬萬不成,因為人之向上躍起的憤發感沒無力量之源泉。這樣,就把人同等于物了,這不單是對人之不尊敬,且使整個世界掉往了一個價值基點,《中庸》所畢竟的圓教也不成能成立。
我們習慣把“天命”作為一個復合名詞來懂得,其來亦有自。孔子曾自謂:“五十而知天命。”(《論語·為政》)“知”是動詞謂語,其后面天然以名詞作為賓語。但孔子作為一個圣者,其知天命決非像知普通的內在對象或理論知識一樣地知,這里的“知”應該是逼真地傾聽到了天之召喚與號令了,在此,人與天是彼此懂得與通達的,故孔子曰:“知我者,其天乎。”(《論語·憲問》)若天命只是作為普通的靜態的知識對象,孔子是不成能這般說的。是以,天命必定是活動的天在號令或召喚,而“知”意味著一包養網個人在傾聽或接收。于是,張橫渠這樣懂得“五十而知天命”,他說:“五十窮理盡性,至天之命,然不成自謂之至,故曰知。”(《正蒙·三十》)這里明確地說是“天之命”而不是“天命”,即天的號令與召喚,“知”意味著正在傾聽中,尚不敢說已與天通達為一了,是謂“不成自謂之至”。程伊川在解釋此句時亦曰:“五十而知天命,思而知之。”(《論孟精義》第一下)這里的“思”并非是思慮的意思,而是在存養功夫中傾聽、體證。是以,若我們僅僅只是把“天命”懂得為一個復合名詞,則孔子在“知天命”之過程中的傾聽、震拔、體證之義,沒有彰顯出來;“天命”必須被懂得為“天之┄所命”或“天在┄號令”,唯有在這樣的精力憤發與警醒之動態過程中,才是逼真的“知天命”。
同樣地,“天命之謂性”這一主斷中,亦不克不及只是情勢地靜態地凸顯“天”或“天命”,既而發生學地講天之所賦予者為人道,亦必須動態地把“命”字凸顯出來。現代學者伍曉明指出:
假如“天命”其實只是某種“天給”或“天予”或“天賦”,那又為什么還要說“天命”呢?假如“命”的意思在這里可以被這般簡單地解釋失落,那又還有什么需要必定要說“天命之謂性”,而不簡單地堅持那個傳統的“生之謂性”呢?“生”不是已經就蘊含了“給”、“予”、“賦”之意嗎?並且“生”在中國傳統中不是始終都已經意味著“生成”了嗎?所以,對于“天命之謂性”中“天命”的傳統讀法的一個基礎問題,“命”之本義在此其實已經完整不見了。[15]
“命”字不見,則“天命之謂性”就下滑為發生學意義下的“生之謂性”,從而把人同等于物。為了把人與物區分開來,必須從頭把“命”字凸顯出來,是以,“天命之謂性”的準確讀法應該是:“天→命:之謂性”。“天命”應該懂得為“天→命”這種結構,這種結構意味著:
“天在號令人,而人在接收天命”這樣一種動態的情況或活動,而不應被懂得為天命自己之內容這樣一個既成的狀態或事實。[16]
“天在號令人,而人在接收天命”,正體現了人與天的彼此感化與通達。這個意思在孔子那里有明確的體現。孔子曰:“下學而上達。知我者,其天乎。”(《論語·憲問》)“下學而上達”,就是人在接收天命;“知我者,其天乎”,就是“天在號令人”。由此,“天→命:之謂性”應該這樣懂得:人道總是在“天在號令人,而人在接收天命”這一過程中表現出來,從而被懂得。這樣,人與天賦同時活了起來,而不是在靜態的發生學的立場上,人與天的關系僅僅是一種天生關系,既而把人與天所有的“物化”。我們把“天命之謂性”懂得為“天在號令人,而人在接收天命”這種人與天的彼此感化與通達之關系,并不是要往答覆“人道是什么”這一問題,而是要答覆:人怎樣才成其為人?或許說,人若何確證本身的存在?準確地說,即便要答覆“人道是什么”這一問題,一個在先的任務是:人必先成其為人,或許說,人必先確證本身的存在,然后才幹答覆“人道是什么”。因為人道并非靜態之物,不克不及通過科學方式觀察與測試,唯有在人確證本身作為人而存在的過程中往體證。若我們基于發生學的立場,認為天所賦予人的就是人道,這似乎是答覆了“人道是什么”,但我們其實最基礎不了解人道究竟何所指,因為天與人俱是情勢化的概念或許物化之存在。
我們普通把人稱之為性命,而除此以外的存在者則稱之為物或許生物。人之所以稱之為性命,就意味著人平生下來就背負著來自天之號令。人與天之關系,正如唐文明所言,“并不是債務人與債權人的關系,而毋寧說是受托者與拜託者的關系。在這種受托與拜託的關系中,人天性高潔,并負有美妙的任務,換言之,人是天命在身者”。[17]人只要作為天命在身者與背負者,人作為人才到來,人道亦隨之而到來。所以,人道最基礎不是一個有待認知的靜態存有,而是人在傾聽、通達天命之過程中的一種綻出,是之謂“任性”。若人道是一種靜態的存有,是最基礎無法“率”的。是以,“天命之謂性”的意思是:人之為人的天性就在于,傾聽、響應天之號令,決非只是說天賦予人的就是人之性。這樣,“天命之謂性”所確定的恰是人的最基礎的宗教性,一種無任何內在特定情勢的宗教,一種若無對天命之傾聽與回應,則任何宗教即不成其為宗教的宗教。宗教,當然可以表現出內在的情勢與戒律,如諸多實定宗教那樣,但這對于宗教并非本質之相關者,宗教之本質相關者是人對天(或別的終極者)之號令的傾聽、回應,而這一點,被《中庸》所掌握住了。
只要當我們把“天命之謂性”解讀為“天→命:之謂性”的時候,人的宗教性特質才幹顯現出來。為什么?我們須從天人關系中來懂得。張岱年在論述天人關系時說:
中國哲學之天人關系中所謂天人合一,有二意義:一天人相通,二天人相類。天人相通的觀念,發端于孟子,年夜成于宋代道學。天人相類,則是漢代董仲舒的思惟。[18]
為什么會有這種區別?若我們只是發生學地輿解“天命之謂性”,那么,我們最多只能證成天人相類的觀念。因為發包養網價格學生的懂得是靜態的、天生的,人乃是天的產品,故不難產生天人相類的觀念。但天人相類的觀念并不克不及導致宗教,因為天人相類的理論基礎是形質上的“天副人數”。這種理論,正如張岱年所言,“是一種牽強附會的思惟,認為天人在形體性質上皆類似”。[19]故天人相類易導致原始的低級跪拜,甚至科學,因為這種思惟是基于看得見的形質而類推比附出來的,完整沒有開掘內在之心性,使其震動而有所覺悟。雖然這對于人心不掉其威懾感化,但之于性德之憤悱,甚至讓人向終極之永恒飛越,并無絲毫感化。所以,天人相類盡管有其宗教的表面,但卻不是真正的宗教。但若我們把“天命之謂性”解讀為“天→命:之謂性”,天與人并非靜態的直接的天生關系,而是通過“命”這個橋梁,把無限的人與無限的天連接起來,即人與天的連接并非直接在靜態的發生學中就可以樹立起來的,而必須在“天→命:之謂性”中,動態地念茲在茲地往響應天之號令的時候,人與天的關系才幹樹立起來。所謂人與天之關系之樹立乃是指:性德之憤悱,甚至讓人向終極之永恒飛越。這才是真正的宗教精力的開啟。沒有這種精力的開啟,人的宗教性是無法證成的,也就是說,人作為一種終極永恒的價值存在無法獲得確證。
三.慎獨:傾聽與回應天命
“天命之謂性”表現了人最基礎的宗教性,但它并不是向上地請求人往皈依天,而是向下地確證人作為人而存在,恰是在這個意義上,才與人道問題相關。不過,在天人之關系中,天與人是彼此通達而互為確證包養的。這意味著:一方面,假如沒有人,或許沒有人往傾聽最后響應天之號令,則就無所謂天命;另一方面,假如天命不降或許沒有天命,也就無所謂具有人道之人。假如沒有天命,對于人而言,就只要“生”而無“命”,由此,人之無“命”之“生”就同等于生物之“生”。[20]天與人二者相得益彰而互為確證,天命作為天命,恰是通過人的傾聽、響應而靈現;人作為人,恰是有了對天命之傾聽與響應才成其為人。《中庸》接下往兩句——“任性之謂道,修道之謂教”——恰是針對這一互為確證的過程而言的,也就是說,所謂“任性”、“修道”,甚至“教”俱是人對天命之傾聽與回應,從而確證人本身之存在,社會政治之為社會政治之存在,甚至世界之為世界之存在。這一系列確證過程的完成便是道的修成,故曰:“道也者,不成須臾離也。”道之所以不成離,乃是因為若沒有這一確證之過程,則人、社會、世界俱為偶爾之存在,俱是沒有價值的絕對存在。人對本身、社會以及世界的最終確證,依賴于人對天命有所傾聽與響應,這就是《中庸》所說的“慎獨”,故“慎獨”必須是在先的。是以劉蕺山曰:
慎獨是學問第一義。言慎獨而身、心、意、知、家、國、全國,一齊俱到。故包養在《年夜學》為格物下手處,在《中庸》為上達天德,統宗徹上徹下之道也。(《劉子全書》卷四《學言》三)
一齊俱到,就是在“慎獨”中讓它們到來且確證它們的存在。
“慎獨”何故與傾聽與響應天命相關?且看《中庸》之論“慎包養獨”:“是故正人戒慎乎其所不睹,恐懼乎其所不聞。莫見乎隱,莫顯乎微,故正人慎其獨也。”人之傾聽與響應天命,必須一個人獨自地聆聽天之召喚,俗眾無所睹處,傾聽與響應天命者必有所睹;俗眾無所聞處,傾聽與響應天命者必有所聞;俗眾于隱而無所見處,傾聽與響應天命者必有所見;俗眾于微而無所顯處,傾聽與響應包養天命者必知其有所顯。朱子在解《年夜學·誠意》章時曰:“獨者,人所不知而己所獨知之地。”(《年夜學章句》)那么,“獨知之地”是什么呢?就是天之號令。明儒章本清曰:
天人一道也。天道固人性所自來,而盡人正以全其天也。茍天道不明,徒欲致其邁往之力,譬之幼離鄉井,長包養網 花園欲返之,使不知怙恃居止地點,遑遑然日奔忙長途,無益也。(《圖書編》卷十五《性道教》)
由此可知,對天之號令有所傾聽、感觸感染與響應,乃是人作為人而到來的最基礎保證,而慎獨又是人傾聽、感觸感染與響應天命之最基礎保證,是以劉蕺山曰:“包養失慎獨,若何識得天命之性?”(《劉子遺書》卷二《學言》一)天或天命,乃中國傳統之名言,其實義乃指一絕對的超出者或神圣者,此超出者或神圣者唯有在慎獨中方可通達,朱子曰:“正其衣冠,尊其瞻視,潛心以居,對越天主。”(《晦庵集》卷八十五《敬齋箴》)所說者恰是在慎獨中通達神圣者之意。
人作為人而矗立于宇宙之間,之所以能與動物區以別,包養乃因為除了滿足基礎的物質保存需求以外,另有一種動物所沒有的關切或牽掛,即對終極者的關切或牽掛,是為終極關切或終極牽掛。終極者乃是終極關切或牽掛的對象。那么,何謂終極者呢?終極者就是我們人的所有的實在。在此處,人作為人才幹得其實,否則,就是情勢上的人,即有人之情勢而無人之實質。所謂“人的所有的實在”并不是指人的肉體性實存,而是指人的宗教性存在。可見,人的所有的實在并非只是看得見的部門,更包含看不見的部門,而那些看不見的部門恰好是人作為人而終極關切且牽掛著的。這種關切與牽掛是無條件的,因為它關涉到人能否存在,是以人的這種關切實際上就是人要確證本身的存在。
人實存著,但人又很能夠長短存在。終極關切與牽掛之意義就在這里顯示了出來,即若何讓人不至于墮入非存在?眾所周知,“存在”一詞出自巴門尼德。巴門尼德有兩條原則:“存在”存在,而“非存在”不存在。這是一條通向真諦之路;“存在”不存在,而“非存在”存在。這是一條通向意見之路。為什么巴門尼德要作這種真諦與意見的區分呢?關鍵在于巴門尼德所說的“存在”究竟何種特征?在巴門尼德那里,存在具有如下特征:存在是一,存在是永恒的,存在是不動的,存在是完滿的。那么,存在究竟何指呢?我們似乎難以斷定,但作為與存在相反的非存在,我們卻很不難斷定它指的就是現象世界。可見,非存在決不是指“無”或“虛空”,而是指現象世界的變易性與不穩定性。相對于非存在之所指,則我們可知,存在乃是絕對的超出者與神圣者。人類只要認識了祂才算是認識了真諦,若只逗留在非存在的現象世界,則只是知曉了一些意見。同理,對于人的認知若只限于肉體性的實存,那么,此時人還長短存在。只要人與絕對的超出者與神圣者貫通,人才是存在,而這,恰是人的終極關切與牽掛。
作為絕對的終極者與神圣者的存在,雖不在經驗世界,但又不是純情勢的一種概念規定,而是可以被覺悟的。老子曰:“有物混成,後天地生。寂兮寥兮,獨立而不改,周行而不殆,可以為六合母。吾不知其名,強字之曰道,強為之名曰年夜。年夜曰逝,逝曰遠,遠曰反。”(《老子》第二十五章)這段話可謂是對終極者與神圣者的覺悟與感應的描寫,這是體會語,非定義語。孟子曰:“充實之謂美,充實而有光輝之謂年夜,年夜而化之之謂圣,圣而不成知之之謂神。”(《孟子·盡心下》)可見,對終極者與神圣者的關切與牽掛,其關切與牽掛不是概念認知式的,而是性命內省慎獨覺悟式的。是以孟子又曰:“可欲之謂善,有諸己之謂信。”(《孟子·盡心下》)欲看那個終極者與神圣者方是真正的善,性命與那個終極者與神圣者貫通方是真正的人(信者,真也)。終極者與神圣者具有“充實”、“年夜”、“化”與“神”之特徵,祂不是普通的現象式的存在,而是形而上的終極的獨一存在。蒂里希把這種存在或終極者與神圣者稱之為“淵”[21],《中庸》“溥博淵泉,而時出之。溥博如天,淵泉如淵”,說的恰是作為終極者與神圣者的淵。淵就是一個機密躲,而孟子所說的“充實”、“年夜”、“化”與“神”就是表現了終極者與神圣者的這種機密躲。這個機密躲,既吉利朗徹、于穆不已,又隱微枯寂、感應如神。蒂里希與孟子之所說實為統一意思,但蒂里希對淵的規定性是作了詳細的論述。
在蒂里希看來,作為終極者與神圣者的淵有兩種規定性:其一是毀滅的氣力,其二是晉陞的氣力。二者是人對于終極者與神圣者的親身經歷。毀滅的氣力是負面的講包養網法,晉陞的氣力是正面的講法,二者都意味著人的實存必須向終極者與神圣者接近甚至統一,否則,包養終極者與神圣者就會顯示其毀滅的氣力,而人一旦覺悟到此,則終極者與神圣者就會顯示其正面的晉陞氣力。董仲舒曰:“觀天人相與之際,甚可畏也。”(《漢書·董仲舒傳》)說的恰是終極者與神圣者(天)的毀滅的氣力,一個慎獨存養深摯的人,必定會體會到這種氣力。《中庸》為什么要說“正人戒慎乎其包養所不睹,恐懼乎其所不聞”呢?因為正人在慎獨中體會到了這種氣力。
為什么終極者與神圣者有奧秘的毀滅氣力呢?因為終極者與神圣者(存在)是永恒的“一”,祂是一個無所不在的境域,世界上的萬事萬物(非存在)都在此境域內變化發展。這樣,這個境域就是萬事萬物的守護者,一旦離開這個境域棄之而往,作為非存在的萬事萬物徹底淪為虛無。人的“不信”、“傲慢”與“欲看”使人棄之而往,從而離開終極者與神圣者的守護。所謂“不信”就是人背離終極者與神圣者之中間;所謂“傲慢”就是背離終極者與神圣者之中間的人以本身為中間,成為孤懸而自豪的人;所謂“欲看”就是人試圖把整個世界拉進自我的無限制的尋求之中。“不信”、“傲慢”與“欲看”俱使人背離終極者與神圣者而往,從而變為非存在。人必須看到本身的無限性與非存在特征,從而對終極者與神圣者有其關切與牽掛,也就是傾聽、回應終極者與神圣者之號令。否則,毀滅的氣力隨時降臨。因為妄作的人以自我為中間,這也意味著人人都是中間。這樣,無數個中間不成防止地使自我走向解體,墮為碎片,世界亦隨之墮為碎片,世界與人徹底虛無。
終極者與神圣者的毀滅氣力通過人的敬畏而走向其晉陞的氣力。人作為一種特別的存在者,他本是與終極者與神圣者聯為一體的。人的實存只要參進了終極者與神圣者之中,其實存才是有興趣義的,否則,他的實存就是純粹的物,他的逝世也包養網心得是一種自我毀滅。若參進了終極者與神圣者,則他盡管也要逝世,但此時的逝世卻是一種犧牲,一種確證本身作為永恒存在的犧牲,而他的實存也獲得了終極的意義,從而戰勝了實存之荒誕與意義的虛無。這就是“淵”的晉陞氣力。《中庸》云:“肫肫其仁!淵淵其淵!浩浩其天!茍不固聰明圣知達天德者,其孰能知之?”這恰是人對于這種晉陞氣力的感知。
包養網比較人能體會到“淵”的這兩種氣力恰是以人與終極者及神圣者的關聯作為條件的,即假如人的性命里最基礎不克不及靈現終極者與神圣者,則不成能聆聽到“淵”之召喚,更不成能感觸感染到實存中的絕看與虛無而有所回應。這一關聯哪怕是極為微弱的關聯乃是實存的人戰勝非存在(偶爾的存在)而走向存在(終極者與神圣者)的獨一盼望與氣力。而這一切,端來自人之慎獨功夫。通過慎獨功夫,體會到“淵”的毀滅氣力,則人必有畏,故孔子認為正人有三畏,此中第一畏乃是“畏天命”(《論語·季氏》)。通過慎獨功夫,體會到“淵”的晉陞氣力,則人必有敬,故程子曰:“毋不敬,可以對越天主。”(《二程遺書》卷十一)
總之,“淵”乃是人在慎獨功夫中通過傾聽、回應天之命所開顯出來的,在這里,人被確證為一種絕對的永恒存在,除此以外,人逃不了物質性的偶爾存在之命運,是以《中庸》云:“思知人,不成以不知天。”這就是說,要確證人之為人,必須要讓天在人的性命中到來。所謂讓天在人的性命中到來,就是人要始終在回應、蒙受天之號令。在我們這個宇宙之中,人必須是這個任務的承擔者,也唯有人才是這個任務的承擔者,也就是說,人必須也能夠作為確證者而存在。在子思的《中庸》之前,儒學對于天與人之關系的認識,尚處在天人可以相貫通的階段,那么,當《中庸》明確說出“天命之謂性”之后,則在天人關系上,儒學已自覺地認識到人乃是一個天命在身者。
人作為一個天命在身者,不單確證了人本身的存在,也確證了世界之為世界,萬物之為萬物的存在。所謂“確證”,不是指一種天然的物化存在,而是一種宗教性存在,而恰是人作為天命在身者,帶來了世界與萬物的這樣的存在。《中庸》這部書,無非就是要指證人作為天命在身者,進而確證世界與萬物的宗教性存在。恰是在這個意義上,我們說“中庸”是宗教,且為圓教。[22]
注釋:
[①]若對“天命之謂性”只作發生學的懂得,則不克不及證成《中庸》之圓教義理,參見拙文《作為圓教文本的》(載郭齊勇主編:《陽明學研包養討》第六輯)。
[②]楊少涵校理、(宋)衛湜撰:《中庸集說》,漓江出書社2011年版,第6頁。
[③]楊少涵校理、(宋)衛湜撰:《中庸集說》,漓江出書社2011年版,第6頁。
[④]楊少涵校理、(宋)衛湜撰:《中庸集說》,漓江出書社2011年版,第8頁。
[⑤]楊少涵校理、(宋)衛湜撰:《中庸集說》,漓江出書社2011年版,第11頁。
[⑥]楊少涵校理、(宋)衛湜撰:《中庸集說》,漓江出書社2011年版,第11頁。
[⑦]錢穆:《中國人的思惟綱領》,《錢賓四師長教師選集》(40)之《從中國歷史來看中國平易近族性與中國文明》,臺灣聯經出書事業公司1998年版,第100頁。
[⑧]徐復觀:《中國人道論史(先秦篇)》,上海三聯書店2001年版,第103頁。
[⑨]牟宗三:《心體與性體》上,上海古籍出書社1999年版,第25頁。牟宗三在《中國哲學的特質》中謂:正宗儒家對于性的規定有兩路:(一)《中庸》、《易傳》所代表的一路,中間在“天命之謂性”一語。(二)孟子所代表的一路,中間思惟為“仁義內在”,即心說性。二者須最終相結合,才可懂得人道。可見,牟宗三已懂得到,只由“天命之謂性”一路向下講,而不講向上一路之人對天命的回應,則易成發生學的懂得,此非儒學之正宗也。
[⑩]楊祖漢:《中庸義理疏解》,臺灣鵝湖出書社包養網1984年版,第100頁。
[11]唐君毅:《中國哲學原論——原道篇》上冊,中國社會科學出書社2005年版,第362頁。
[12]唐君毅:《中國哲學原論——原道篇》上冊,中國社會科學出書社2005年版,第363頁。
[13]牟宗三:《心體與性體》中,上海古籍出書社1999年版,第126頁。
[14]牟宗三:《心體與性體》中冊,上海古籍出書社1999年版,第158頁。
[15]伍曉明:《“天命:之謂性!”片讀》,北京年夜學出書社2009年版,第3-4頁。
[16]伍曉明:《“天命:之謂性!”片讀》,北京年夜學出書社2009年版,第4頁。
[17]唐文明:《隱秘的顛覆——牟宗三、康德與原始儒家》,三聯書店2012年版,第53頁。
[18]張岱年:《中國哲學年夜綱》,江蘇教導出書社2005年版,第177頁。張岱年之所以認為天人相通之觀念發端于孟子,乃因為在他看來,《中庸》作于秦漢之際,亦因其寫作此書時郭店楚簡未出土之故。但是,《中庸》當早于《孟子》,此處不復贅述,故明確展現天人相通之觀念,實始于子思的《中庸》或七十子后學所作之《性自命出》。但在此之前,孔子在他的踐行中,早就通過實踐的路徑展現了天人相通,此則必須指出者。
[19]張岱年:《中國哲學年夜綱》,江蘇教導出書社2005年版,第177頁。
[20]伍曉明:《“天命:之謂性!”片讀》,北京年夜學出書社2009年版,第34頁。
[21]蒂里希認為,以奧秘語言說之,終極者與神圣者稱之為“淵”;以哲學語言說之,則稱之為“道”;以宗教語言說之,則稱之為“靈”。蒂里希:《系統神學》,何光滬選編:《蒂里希選集》,上海三聯書店1999年版,第1072頁。
[22]包養網排名《中庸》作為圓教義理的最終證成,可參見拙文《思知人不成以不知天——論《中庸》對世界作為宗教性存在的確證及其圓教之成立》,將刊發于《思惟與文明》第31輯(2022年12月出書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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